Law-lib.com 2025-11-28 19:21:09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為進一步適應破產工作新形勢,提升企業破產案件辦理質效,促進管理人市場充分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企業破產案件省級管理人名冊編制、使用及動態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工作實際,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開展企業破產案件省級管理人名冊編制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 報
(一)申報主體
已被編入我省各市中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并被確定為一級管理人的機構。
。ǘ┥陥髼l件
1.申報人需要滿足以下各項條件:
(1)申報人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的,需要擁有執業律師、執業注冊會計師或者執業稅務師15人以上,申報人為其他依法可以作為管理人的機構的,需要擁有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背景人員15人以上;
(2)申報人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須有連續5年以上管理人工作經歷;
(3)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申報人辦結的企業破產案件不少于10件(不包括受理破產申請后裁定駁回申請、因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或者因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案件);
(4)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申報人須辦結過效果較好、具有一定影響的破產重整且重整成功的案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申請編入省級管理人名冊的條件:
(1)因違法違規履職行為被啟動調查尚無結論的;
(2)曾被人民法院從管理人名冊中除名、降級,或者被暫停管理人選任資格超過一年的;
(3)不適宜擔任省級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ㄈ┥陥蟛牧
申報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A4紙雙面打印,紙質版一式兩份,PDF電子版一份):
(1)入冊申報表及相關證明、聲明、承諾書(附件1);
(2)執業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2)及以下佐證材料:附件2名單中前15名執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建議縮印,每一面可載2-3人信息),按照附件2名單順序裝訂;
(3)管理人執業經歷匯總表(附件3)及證明申報人連續5年從事管理人工作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理破產申請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以及相關破產案件的結案法律文書(未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文書)等;
(4)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辦結的企業破產案件匯總表(附件4),需提供不少于10件案件的佐證材料,包括受理破產申請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管理人工作報告、結案法律文書;破產重整案件需同時提供重整計劃以及批準重整計劃裁定書,破產和解案件需同時提供和解協議以及認可和解協議裁定書;
(5)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辦結的破產重整且重整成功案件匯總表(附件5),需提供1至3件辦結案件的佐證材料,包括受理破產申請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重整計劃、批準重整計劃裁定書以及其他能夠反映辦案效果較好、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佐證材料。
。ㄋ模┥陥蟪绦
申報人向所在名冊的中級人民法院報名并現場提交申報材料,同時需提交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及授權手續。報名及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9日17:00.以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實際收到報名及申報材料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申報人出具材料接收回執單(附件6);貓虇我皇饺荩环萁簧陥笕、一份由各市中級人民法院留存、一份報省法院。
二、推薦及評審
。ㄒ唬┩扑]程序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包括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是否存在不具備申請編入省級管理人名冊的條件的情形,同時根據申報人近年來的履職表現,擇優向省法院報送推薦名單。
根據2020年以來各地區企業破產案件數量、社會中介機構管理人數量及履職情況等因素,各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次向省法院推薦的機構數量限額如下:
南京,15家;蘇州,10家;南通、無錫,各5家;徐州、泰州、宿遷、常州、淮安、鹽城、揚州,各3家;鎮江、連云港,各2家。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應于2025年12月16日17:00前向省法院報送推薦名單、申報材料及材料接收回執單,逾期不再接收。
。ǘ┰u審程序
省法院成立評審委員會,對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報送的推薦機構進行評審。
(三)評審標準
評審內容對照申報條件,包括人員結構、執業經歷、辦案經驗、辦理效果、綜合評價五項,每項20分,共100分。具體如下:
(1)人員結構(20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擁有執業律師、執業注冊會計師或者執業稅務師15人以上的,其他依法可以作為管理人的機構擁有具備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背景的人員15人以上的,得20分;不滿足該條件的,不得分;
(2)執業經歷(20分):申報人有連續5年以上管理人工作經歷的,得20分;不滿足該條件的,不得分;
(3)辦案經驗(20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申報人辦結的企業破產案件不少于10件(不包括受理破產申請后裁定駁回申請、因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或者因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案件),得20分;不滿足該條件的,不得分;
(4)辦案效果(20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申報人辦結過效果較好、具有一定影響的破產重整且重整成功的案件,得20分;不滿足該條件的,不得分;
(5)綜合評價(20分):申報人不存在違法違規履職行為的,得10分;根據申報人近年來履職情況表現,在10分內酌情賦分。
總分100分,得分高于90分的,納入省級管理人初審名冊。
三、名冊的確定和公示
。ㄒ唬┏鯇徝麅缘拇_定和公示
省法院根據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確定初審名冊,并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www.jsfy.gov.cn/)、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等相關媒體公示,公示期為十日。
公示期內,對初審名冊內的機構有異議的,向省法院提出,由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經審查,異議成立且確有不適宜擔任省級管理人情形的,經省法院研究決定不納入省級管理人名冊,名額不再遞補。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此次入冊省級管理人。
(二)公布
公示期滿后,確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省級管理人名冊》,并通過全國有影響的媒體公布,同時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三)省級管理人的職責
省級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依法履行破產管理人職責,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省法院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省法院:方耀,025-83785920.
(二)各市中級人民法院接收申報材料的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導訴臺):李昊,025-83522349.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鑒定處1號樓805室:朱伊人,0512-68552085.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處:許燁炫,0510-82226041.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王俊,0519-85576049.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李露,0511-85319156.
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9號窗口:鮑童,0514-82923504.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黃海麗,0523-86391873.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4號窗口:信詩林,0513-68506420.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戴蒙蒙,0515-69665871.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鑒定處:劉旺,0517-83579494.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朱蕾,0527-82165105.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樓執行事務中心:杜林,0516-85952687.
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丁燕鵬,0518-85295366.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8日
日期:2025-11-28 19:21:09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